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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9,000.00万元。本次年度综合授信将根据具体的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1,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支持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热电”)、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热电”)更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意在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新港热电提供的7,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江苏热电提供的8,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新港热电、江苏热电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1,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港热电”,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东港热电”,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热电”,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遂昌汇金”,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铂瑞能源”,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金环保”,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安能源”。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86535589P

成立日期:2011-12-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第18幢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新能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其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4年5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76250350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45号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供应(凭有效《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港热电51%股权。

东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五)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锑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生产、销售电解铜、电解锡、精锡、焊锡、铅锑合金锭、黄镍、镍铁、贵金属和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遂昌汇金80%股权。

遂昌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六)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仁军

注册资本:31,769.230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609587987

成立日期:2013-01-1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路15号3层355室

经营范围: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环境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工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能源100%股权。

铂瑞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七)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E0HWH25

成立日期:2018-11-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遂昌汇金持有遂昌汇金100%股权,公司通过遂昌汇金间接持有汇金环保80%股权。

汇金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八)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

成立日期:2014-0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常安能源100%股权。

常安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1,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92,7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59,8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149,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担保83,9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0,198.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热电”)、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热电”)经营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分别向新港热电提供了人民币7,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热电提供了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环保”)为支持上述全资子公司更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2022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同意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新港热电提供的7,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江苏热电提供的8,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斐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银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港热电提供人民币7,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江苏热电提供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为支持新港热电、江苏热电更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意在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新港热电提供的7,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北支行为江苏热电提供的8,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新港热电、江苏热电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92,7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59,8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149,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担保83,9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0,198.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7

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海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6、邮政邮编:31140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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