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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北京贵州大厦四层万峰林厅召开现场股东大会。

由于北京市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上级部门最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为有效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非必要不流动”的要求,在保障北京市朝阳区社会运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服务行业采取居家办公、暂停营业、点对点闭环管理等方式分类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市朝阳区进一步提级管控措施。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所在地继续严格落实居家办公政策。为保障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经慎重考虑,公司此次股东大会不设现场会议会场,会议方式变更为腾讯会议线上会议方式。公司将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完成登记手续并确认其属于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身份后,再另行告知会议号和入会密码。拟参与线上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通过会议号和入会密码方可正式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线上会议。为方便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网络投票,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2022年5月20日15点00分变更为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

为提高投票结果统计的效率,本次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需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全程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2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线上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方式:为提高投票结果统计的效率,本次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需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完成登记手续并确认其属于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身份后,再另行告知会议号和入会密码。拟参与线上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通过会议号和入会密码方可正式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线上会议。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5. 线上会议登记方法

(1)本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股东参会登记,以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下述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众邮箱(ir@yupont.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其本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股东,公司将在参会资格审核无误后,同拟参会股东联系,并告知视频参会的具体方式,未按本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的,公司将不予受理相关股东的参会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0日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视频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完成参会登记,并请按规定提供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因为北京疫情影响,为提高投票结果统计的效率,本次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需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根据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议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会议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德勤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审议议案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 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状况,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作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41,324.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七: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九: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状况,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议案十: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持续巩固传统优势,积极拓展“专精特新”领域,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市场模式创新、系统管理集成、核心技术策源、资源精准配置,不断提高公司运行效益和质量。厚植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的品牌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报告期内,在芯片供应紧张的背景下,公司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总体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加之研发投入及公司上市过程中各项相关费用的增加,公司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25.07万元,同比下降14.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2.36万元,同比下降41.77%。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约4.7亿元,同比增加约40%,为后续业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顺利上市为公司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开拓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品牌价值,为公司人才引进、产业链完善、市场开拓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发展步入新阶段。

二、2021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6名非独立董事组成。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咨询,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2021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结合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2021年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2021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2021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阅了公司审计报告和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1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依照上述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保障了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提名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1年,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履行职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新任的人选提出建议。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1年,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带领下,认真围绕公司投资者关系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举办了上市路演、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了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高度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八)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并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公司以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基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和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形势下,为完成上述目标,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紧跟国家战略,优化市场布局

围绕“双碳目标和数字经济”国家战略,践行“由电力物联网向工业互联网拓展”的企业愿景,依据公司“三步走”战略思路,展开公司的顶层规划。

1、“双碳”背景下实现破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有力支撑了社会经济发展。但是,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煤为主,油气对外依存度高,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家,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要求紧迫。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能源燃烧是我国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88%,电力行业排放约占能源行业排放的41%。随着“30·60”目标逐步推进,中央提出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重要战略指引。

在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不断出台的利好政策背景下,2021年10月,公司专门成立了云碳公司,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做好云碳公司切入双碳链条的业务,以更好的服务国家减碳目标并为公司创造价值。

2、积极开拓智能用电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在智能电能表系列产品方面,公司将紧密跟踪国网物联网电能表的标准迭代,开展三相物联网电能表的研发;在智能融合终端产品方面,公司在完成国家电网智能融合终端的开发和送检并通过国网计量中心检测的基础上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方面,公司将基于高端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平台的新一代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有效助力国家电网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改造以及新一轮特高压建设,以继续保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在同类产品中的技术领先优势。

3、发挥技术优势打造数字经济

双碳目标下,电网公司技术创新的投入会加大,存量电网数字化和管理水平提升的力度也会加大。2021年11月11日,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将规划投资6700亿元,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明确电网发展方向。目前,公司相关的无人机巡检应用的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系统化、实用化等多方面业务将紧抓机遇,顺时而动。

4、拥抱“工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

工业互联网作为数字经济的一角,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目前“数字孪生电站管理平台”、“设备智能巡检”等创新场景应用,都是工业互联网具象的应用。公司前沿产品,无人机不仅能够巡检,也是数字化的工具,能够快速的获取基础数据。无人机巡检+数字化+电力行业需求,在电网数字化转型、由智能电网向智慧电网升级中,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公司智能巡检业务在电网巡检的基础上,逐步发力新能源光伏巡检,拓展河道巡检、地下空间巡检、智慧工地/园区巡检,形成智能巡检一体多翼的发展布局。

(二)加大科技研发,积蓄发展动能

202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优势领域的投入,完善研发体系,以研发做支撑,以盈利为目标,将技术沉淀作为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在巡线业务方面,继续做优做强自主产品激光雷达分析软件、三维平台、无人机巡检系统。打造无人机巡检和三维数字化优质品牌形象,力争成为电力行业无人机智能巡检、电网三维数字化的头部企业。硬件产品将围绕智能巡检,加大对智能无人机巢、激光雷达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贴合用户需求的更加智能的产品,快速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在智能电力产品方面,公司将紧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步伐,在标准的跟踪及需求的确认环节做足工作。除了维持原有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和领先性,保障压舱石,还将积极调研电力行业发展的新方向、新动态,重点确定在新能源领域、智慧用电、微电网、配用电精品台区等领域发力。

(三)持续赋能创效,提升企业管理

1、完善队伍建设

随着公司规模逐步扩大,对人才的需求也愈加紧迫。公司将积极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引进的力度。以实干、精炼、专业的人才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继续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视质量为生命,是公司的宗旨。将质量渗透到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整个质量管理体系里是公司管理永恒的主题。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做好产品出厂后的质量问题的跟踪及处理和服务,协调全公司力量以保障客户满意度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3、加强供应链管理

为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面对疫情、全球芯片短缺等不利情况,公司将不断优化供应链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供应链风险应对机制,推进多方案送检工作,为采购成本控制增加备选方案。另外公司积极拓宽采购渠道,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基本稳定及成本的总体可控,以便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竭力满足客户需求。

4、保证规范运作

规范的公司治理是企业的基础,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规和监管部门新修订的监管规则和通知,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和学习,加大制度及法规的宣传。在此基础之上认真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的信息正确向外传递。加强对外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公司透明度,展现公司的投资价值。

5、持之以恒做好安全工作

2022年,公司将一如既往全方位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不放过任何丝毫影响公司安全隐患的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公司全员要牢固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安全工作理念,为公司2022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2: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是:

1、2021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1-3月审阅报告并批准对外报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监事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盐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1年8月1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1年9月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1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6、2021年12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1年度监事会监审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监审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 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1年,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三、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及运营的规范性。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2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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