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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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40.74万股且不超过1,481.48万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5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3,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20,000,000股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73元/股,最低价为10.66元/股,均价为10.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2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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