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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4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网络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继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4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按照国资监管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合法性、合规性,依据公司2022 年年报审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5)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6)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0人;截止2021年12月31 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9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人。

(7)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

(8)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6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上市公司收费 6.21亿元;与重庆燃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度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凯,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青龙,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叶贤斌,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依据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报审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天健本期(2022)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在内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各单体及合并)6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8年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按照国资监管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合法性、合规性,依据公司2022 年年报审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沟通,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函件,经审查评估,我们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本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安排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公司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符合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沟通,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4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2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2年12月28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兰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2-04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网络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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