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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11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11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115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先生、李庆明先生、王新义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2年11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董事会人选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潘树启先生、李延河先生、李庆明先生、王新义先生、陈金伟先生、许尽峰先生、张后军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女士、姜涟先生、高永华先生、陈岱松先生、周阳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工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王羊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候选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116号公告)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张建国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涂兴子先生:1964年4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潘树启先生:1970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瑞平煤电公司张村矿矿长、党总支副书记,本公司五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延河先生:1973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一矿矿长、副书记,本公司六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李庆明先生:1975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本公司董事。

王新义先生:1964年4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常务副局长,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陈金伟: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许尽峰先生:1969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平煤集团规划发展部计划统计处副处长、本公司计财处副处长(处级)。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综合处处长、政工处处长。

张后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计财处处长。

独立董事:

陈缨女士:1971年3月出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重阳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16.HK)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9)独立董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蔚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华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涟先生: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兼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13)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岱松先生:1975年11月出生,曾任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神集团,股票代码:000790)、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7)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98,2021年3月份到任)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3)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阳敏先生:1971年3月出生,曾任上海和汇集团战略总监、北京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风险总监、鹤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政府平台)副总经理,现任郑州大学尤努斯社会企业中心副主任、郑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王阳明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49)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职工董事:

王羊娃先生:1978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三矿掘进二队副队长、队长、队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十三矿副矿长。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11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114号公告)

二、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115号公告)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至2022年11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推荐张金常先生、刘宏伟先生、王少峰先生、冯忠斌先生、杨志强先生、曾昭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工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帆先生、李现锋先生、雷鸿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候选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常先生:1964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宏伟先生:1966年7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处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国能锂电公司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王少峰先生: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神马实业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副部长(处级)、蓝天化工公司财务总监(处级)。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总监、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本公司监事。

冯忠斌先生:1975年10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合盐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副主任,退管中心主任;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

杨志强先生:1968年9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组织部副部长(处级)、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曾昭林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主管、证券综合处主管。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监事。

职工监事:

张帆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田庄选煤厂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副主席、文体办主任,人力资源公司监事,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李现锋先生:1965年12月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哈密矿业公司总经理,平禹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雷鸿聚先生: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平煤股份六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平宝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11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作为汝丰炭材的另一个股东,拟将其持有的30%股份质押至本公司,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计划以120万吨焦化项目向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0亿元,公司拟为汝丰炭材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为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60个月,按季付息,分期还本。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群亮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已发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汝丰炭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

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作为汝丰炭材的另一个股东,拟将其持有的30%股份质押至本公司,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被担保人于2022年成立,项目尚在建设中,9月末简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汝丰炭材进行项目贷款,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120万吨焦化项目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业务,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作为另一股东方,以其持有股份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93亿元(即对平宝公司提供的担保5.93亿元,汝丰炭材1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8.2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11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由2,198,200.00万元调整为2,696,270.00万元,预计额增加了498,07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整的事项已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交易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影响,预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具体调整的交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注册资本:1943209.00万元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毛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资产2348.43亿元,所有者权益618.06亿元。2022年1-6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36.97亿元,净利润20.3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移动公司办公楼西200米);

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劳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察;地质钻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一类);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水泥制品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机械制造、维修;木质防火门生产销售;冷轧带肋钢筋制造;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物资材料、设备购销;仓储保管;装卸。

截至2021年12月末,平煤神马建工集团资产总额100.2亿元,净资产34.8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63亿元,利润总额2535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3.公司名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2,161,880,058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18,966.52万元,净资产520,842.07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6,913.39万元,利润总额21,53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995,987,31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43.02%;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98.86%股份;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47.15%股份;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双方交易本着“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交易遵循以下定价规则。一是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二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公开市场价格;三是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先生、李庆明先生、王新义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6日

至2023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3年1月5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王昕。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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