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宣贯会今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部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