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为现行电价机制与市场机制顺利衔接奠定了基础,构筑了电力市场化的基石。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强化了电网企业自我约束,电网企业管理目标更加清晰,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了条件。
这一年,电力市场化架构初步建立。
2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我国首笔跨区电力直接交易———银东直流跨区直接交易,山东30家电力用户与陕西、甘肃、青海、宁夏824家发电企业,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达成交易,交易电量90亿千瓦时。这是电力体制改革以来首次实现的点对点跨区交易,为跨区电力市场开放带来暖意。
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藏电进京”“电力援疆”,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云南送广东月内临时挂牌交易,到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推进京津冀电力市场统一……改革者力求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探索着全国范围内市场融合的可行路径。
年内,31家电力交易机构陆续组建,为电力供需两侧市场有序开放及“多买多卖”市场格局的形成创造了必要条件:———贵州电力交易中心4月21日完成工商注册,成为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云南昆明电力交易中心8月25日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个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平台;———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实行多元化,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首家挂牌成立的股份制交易机构……依托交易平台,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交易机制:广东率先在全国进行有售电公司参与的月度集中竞价、云南创新开展日前增量用电交易……2016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合约转让交易等交易模式在各地创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