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两部委: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煤炭中长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 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重大意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合同条款和履约保障机制,提高中长期合同比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价格平稳有序;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和保障,营造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良好环境;依法实施价格监管;加强主体信用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2、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
11月1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等机构召开会议,为加快和增加符合安全条件的产能释放,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在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