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缘何达到540MW?
江西省能源局在关于做好光伏扶贫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因江西省土地资源相对缺乏,且贫困地区用电负荷小,电网消纳能力差,为避免造成弃光现象,不鼓励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地面电站。
同时,江西省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重点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按户均不超过5个千瓦的标准,以户用电站和村级电站为主要形式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由此可见,江西省在编制全省光伏扶贫方案时,即把村级电站作为主要申报形式,其获得540MW的村级电站建设指标也就不足为怪。
山东——“不受待见”的光伏扶贫会变成“香饽饽”
今年6月份,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山东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方案》同时明确,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并保证每位贫困户连续20年每年收益不低于3000元的收入。
企业投资建设集中式扶贫电站,需每年拿出部分收益反补贫困户,彼时,相较于传统地面电站来说企业收益将打折扣,但在市场和政策善变的当下,集中式扶贫电站却对企业投资带来两个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