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户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四、售电公司的管理
(一)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二)准入程序
1.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注册,获取交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