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2月01日讯,湖北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价信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6年11月3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75元和170元。调整后,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具体价格见附表。
按照全省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进度,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目前置换过程中,国Ⅳ车用汽柴油和国Ⅴ车用汽柴油混合销售的,执行国Ⅳ车用汽柴油价格标准;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如已完成油品升级置换并完全达标的加油站可以换标,在吨升折算系数尚未测定、价格主管部门未单独公布国Ⅴ车用汽柴油价格前,换标后的国Ⅴ车用汽油89号、92号、95号分别暂时对应执行国Ⅳ车用汽油90号、93号、97号的价格,国Ⅴ车用柴油仍按国Ⅳ车用柴油价格标准执行。
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