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2月12日讯,湖北省公布国Ⅴ车用汽柴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按照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6]129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成品油升级工作的统一安排,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在鄂分公司及各相关成品油经营企业,按全省成品油升级工作安排已完成置换、达到国Ⅴ车用汽柴油标准的,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执行国Ⅴ车用汽柴油价格标准;未达到国Ⅴ标准的,仍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国Ⅳ车用汽柴油价格执行。
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湖北市场国Ⅴ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