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城市固体废物municipal solid waste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基本规定
生态环境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依据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影响城乡持续发展的资源承载力,提出资源利用的目标和要求;
2 进行生态敏感性分析,提出生态空间管制要素和管制措施,构建城市的生态安全格局;
3 划定生态控制线,确定需要进行生态保护的区域范围;
4 提出城市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建设的措施和要求。
环境保护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环境功能分析和现状环境质量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以及具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目标;
2 划定城市水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对各类功能区提出保护要求;
3 预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规模,提出环境保护设施基础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