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6月底前,淘汰从事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中的小散违法企业及落后工艺。
8月底前,全面推广汽车制造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罩光漆环节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
12、开展焦化行业污染整治
焦炭生产企业全部列入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配套干熄焦装置及污水深度处理工艺,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开展焦化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
13、770家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
全市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770家企业,将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
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每家企业都要根据行业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错峰生产操作方案。
14、火电企业继续“以热定电”
加大火电、钢铁企业限产力度。继续实施火电企业以热定电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