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化监测考核体系
21.完善基础监测。加强“一控两减三基本”数据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设计好数据指标,说清楚资源环境底数、说清楚污染状况、说清楚环境改善成效。建立例行监测制度,构建数据库与信息化平台;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肥料使用调查统计,组织开展化肥农药利用率测算。
22.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强化督导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扩大对地方延伸绩效考核范围。对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等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4日
农业部办公厅2017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