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吉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各市(州)要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高度重视国家对省级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州)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跟踪评估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低碳发展工作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种资金来源,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