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建设。县发改局要积极参与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编制,对光伏小康项目优先申报立项,或优先落实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要积极帮助解决光伏电站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县农业局、水务局等涉农单位要指导光伏电站建设中所涉及农用地、渔塘等的使用、入股、租赁等工作,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全县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利用公共屋顶开展光伏小康项目建设,以求节约集约用地。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扶持资金,负责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会同县扶贫办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财政、扶贫部门,以信用贷款、光伏股权质押、产权抵押等形式,开辟光伏小康工程贷款绿色通道,实行优惠利率,提供整贷整还、分期还款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研究合理可行的还贷模式。
五、监督检查
(一)接受社会监督。县扶贫办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全县光伏小康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个项目实施计划、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名单要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扶贫办还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