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关于“合法性、相关性、对应性和合理性原则”,审核了我市三家终端管道天然气经营公司,由于中山公用和小榄港华主要是对工、商企业供气,其供给居民生活用的天然气量只占各自总供气量的2.56%和3.52%,且上述二间公司成本结构,如管网折旧等财务数据不够完整,因此,本次降低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的定价成本数据采用以中山港华的成本监审结果作定价成本依据。经按规定审定,中山港华的平均销气成本为3.89元/立方米,其中:购气成本为3.30元/立方米、输配气成本为0.59元/立方米。
三、现行终端管道燃气价格情况
现行管道燃气的终端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管道燃气第一阶梯气量价格(基础气量价格)为3.81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价格在第一阶梯气量价格基础上加价20%,即为4.5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价格在第一阶梯气量价格基础上加价40%,即为5.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限价为4.2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