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执行时间
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调整拟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五、拟建立健全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定价机制
为有效解决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对固定与天然气购进价格波动的矛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疏导价格矛盾,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定价机制,实现非居民终端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定价机制。
(一)联动定价机制原则。一是体现企业合理成本、合理盈利、反映市场供求、兼顾用户承受能力、促进能源节约利用;二是增加政府定价的灵活性,充分体现公开合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
(二)作价办法
方案一:
(一)基准价。以管道天然气进货价格(含税,下同)为2.80元/立方米时,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4.20元/立方米为基准价。
(二)联动价格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