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加大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报送能力、碳排放权交易能力。构建省、市(州)、企(事)业单位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建设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培育壮大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机构。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碳交易专业咨询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重大问题跟踪研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七、强化基础能力和科技支撑
(一)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低碳技术应用。积极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研究,开展贵州喀斯特生态脆弱区气候变化的事实、过程与机理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影响与风险、减缓与适应研究。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与低碳发展融合研究。加强生产消费全过程碳排放计量、核算体系及控排政策研究。开展低碳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耦合效应研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研发,完善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发布的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进电力、煤炭、建材、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关键低碳技术的引进与转化,鼓励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设备和技术。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