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抓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明确水电站大坝防汛领导、管理和技术责任人,完善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等方案预案,加强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安全运行。要坚持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严格运行调度规程,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科学抢护,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要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国能安全〔2016〕261号)以及《大坝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水电站大坝汛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坝监应急函〔2017〕167号)要求,做好水电站大坝汛情报送工作。大坝中心要做好已注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状况监控,继续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排查治理水电站大坝安全隐患,落实应急抢险措施,推进病坝、险坝的除险加固工作。
五、强化沟通,做好防汛应急联动响应。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突出重点地区防治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与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预案有效对接,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使用和调配。险情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并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做到领导组织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装备物资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