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值守,强化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强降雨期间,各电力企业,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水库运行水位较高的水电站要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置。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会商研判,滚动预测预报,及时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要完善预警通信系统和发布机制,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向受威胁地区提前发出暴雨、山洪以及工程泄洪运用等重要预警信息,为有效防灾避险争取宝贵时间。
七、齐抓共管,做好防汛抗旱督导协调工作。各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防洪度汛期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督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防汛抗旱安全措施,加强重大自然灾害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和指导协调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