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屋面整体朝阴或周边有大面积遮光障碍物影响组件接收阳光的建筑。
二、屋面承重安全性评估
1.混凝土屋面为可上人屋面,或建筑已使用年限在25年以内的,基本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系统的承重要求,但应经有资质的设计院结构复核并确认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方可使用。
2.金属屋面(通常采用彩钢瓦,下同)建筑须经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结构复核计算,确认结构安全后方可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利用,在设计时已考虑光伏发电系统荷载的情况除外。
3.金属屋面安装进行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前,应检查是否存在漏水、损坏、大面积分布的锈蚀等现象。屋面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应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顶补漏、房梁与檩条加固等;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应根据屋面锈蚀情况,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面修复或更换。
4.金属屋面使用年限较长需要更换的,宜采用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由光伏组件作为屋顶构件直接替换彩钢瓦。
三、项目经济性评估
1.项目经济性估算方式。
项目经济性评估应综合考虑屋顶可利用面积、业主日间用电负荷和厂区变压器容量,以及项目投资模式和地方补贴政策。在杭州地区,通常每1000平米的金属屋面,以平铺方式约可安装光伏系统100kW,每年发电量能达到100000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