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长江三峡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执行。
南水北调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依照本条例执行。但是,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东线一期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审批,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同时废止。
摘要征地补偿变了!2017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公布。修改后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在补偿标准等方面有了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