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噪声影响预测与分析
(1)根据系统制式选取相应的噪声源强。
(2)明确近期规划中不同线路噪声预测选取的参数(如设计车速、列车对数、昼夜间车流分布等情况)及噪声源强;给出规划线路在不同阶段的等效声级预测结果;明确给出规划线路的噪声达标距离及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后的噪声控制距离要求。噪声预测应考虑规划线路与既有铁路、公路的叠加影响。
(3)对近期规划,应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城乡建成区和规划区内的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和机关办公用地的影响,从线路走向、敷设方式、规划控制等方面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必要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2.5.3 振动影响预测与分析
(1)根据系统制式选取相应的振动源强。
(2)明确近期规划不同线路振动预测选取的参数(如设计车速等)及振动源强;给出不同情景下铁路振动达标距离。
2.5.4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重点关注城际铁路网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I 类和Ⅱ类水体等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规划车站、动车组运用及检修设施排水的环境影响。
(2)对于穿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I 类和Ⅱ类水体的规划线路,应对规划线路走向或敷设方式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说明规划采纳情况。
2.5.5 地下水影响分析
(1)当规划线路穿越或车站及段(场)布局涉及地下水敏感区时,应针对敏感区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敏感区包括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