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承诺”。售电公司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固定格式的“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准确填写相关信 息,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注 册时将“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原件提交四川电力交易中心。
2.“一注册”。符合注册申请条件的售电公司到四川电 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并向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相应的注 册申请材料。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收到售电公司申请材料 后,原则上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核验,并将核 验结果通知售电公司。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售电公司须按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3.“一公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每月底汇总本月完成 核验的售电公司信息,原则上在每月初前 3 个工作日内通过 “信用中国”、“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 川电力交易中心”等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 个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四川电力 交易中心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 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存在异议 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 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 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能源局会同四川能源监管办核实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