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主体供区范围内农村机井通电工程,纳入国家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对于非国家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主体供区范围内的机井,由当地政府出台措施支持该主体实施机井通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将农村机井通电纳入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目标和任务,落实项目,开展可研,纳入中央投资计划,按年度组织实施。
(二)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衔接,并组织电网企业参加相关规划或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
(三)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制定拟通电机井合法合规性审查具体细则,明确相关要求和程序。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组织地方农业部门对机井通电对农业生产的效果进行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