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组织电网企业及时上报本年度机井通电实施情况,填报国家能源局农村机井通电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水利部、农业部编制公布年度农村机井通电实施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韩江舟 方竹010-68555044
水利部农水司:王 欢 010-63204416
农业部计划司:罗 旭 010-59192529
国家能源局 水利部 农业部
2017年6月7日
摘要为实施好农村机井通电,支持粮食生产和农村水利建设,结合2016-2017年平原机井通电全覆盖的实践,现就建立健全农村机井通电长效机制、做好2017年后农村机井通电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四)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组织电网企业及时上报本年度机井通电实施情况,填报国家能源局农村机井通电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水利部、农业部编制公布年度农村机井通电实施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韩江舟 方竹010-68555044
水利部农水司:王 欢 010-63204416
农业部计划司:罗 旭 010-59192529
国家能源局 水利部 农业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