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1、优化自动监测网络
1.完善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3月底前,完成14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10月底前,增设194个自动监测站点,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2个点位;在位于全国排名后10位且未开展网格化监测的邯郸、邢台2市开展网格化监测;位于传输通道8城市的1464个乡镇均布设小型空气站,监测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指标,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牵头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2.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全面掌握全省工业企业固定污染源在线设备安装情况,按照“应装尽装,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目前已经在线联网779家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在线监测范围,原则上依据排污总量大小依次完成。2017年完成1639家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安装;2020年,所有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牵头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