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供暖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行为;
2.推迟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而收取全额供暖费的行为;
3.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扩大范围收取供暖费的行为;
4.对报停供热房屋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或不执行优惠政策的行为;
5.强制提前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或强制收取供暖增容费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未明码标价,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2.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企业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