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承担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活动,落实专项整治经费。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核发燃气管线改线规划许可文书,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住建部门:负责制定补偿标准,核定补偿金额。房产管理部门:认定拆除建(构)筑物的产权手续。
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城镇燃气管线安全保护和安全事故危害知识的宣传;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纪检监察和安监部门: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效果差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配合各区做好专项整治现场的协调工作,做好现场处置记录,统计整治信息,向督导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大同煤气化总公司:负责分级分类核定安全隐患明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隐患治理消号台账,提供技术服务和资料交底;抽调专人,分别成立相应工作组和各区政府无缝衔接,配合各区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区要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办)、社区主要党政领导参加的工作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阶段、分步骤,一项一项核实,一处一处整改,整改一处,消号一处,逐月向市督导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