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准许收益按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是指为提供区域电网输电服务所需的,允许计提投资回报的输电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通过成本监审核定,营运资本按不高于监管周期前一年电力主营业务收入的10%核定。
新建区域电网跨省共用网络输电线路,经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有效资产范围。
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1月1日-6月30日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4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参考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与电网企业实际融资结构和借款利率核定;资产负债率参照监管周期初始年前3年电网企业实际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核定。
第八条 价内税金依据现行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核定执行。计算公式为:价内税金=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 输电价格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原则上采用两部制电价形式。其中:电量电费反映区域电网提供输电服务的成本;容量电费反映区域电网为省级电网提供可靠供电、事故备用等安全服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