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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5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阳光矿业 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矿业”)90%股权和 4,881.78 万元债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临2022-004号)。

近日,阳光矿业转让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结果已经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阳光矿业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0,407.16万元,评估价值为62,112.73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1,705.57万元,增值率为23.22%。相关审计、评估结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157号)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 01-084号)。

根据阳光矿业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结果计算,公司拟转让的阳光矿业9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5,901.46万元,公司拟以90,920.26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对外转让,公司对阳光矿业的5,162.65万元债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按原值转让。最终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的成交价格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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