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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71                      公司简称:石化油服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共有8位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路保平先生先生因公请假,委托董事袁建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由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大型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是一体化全产业链油服领先者。截至2021年底,本公司在中国的20多个省,76个盆地,561个区块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同时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油田技术服务。

本公司共有五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到弃井的全产业链过程。

2021年,本公司全力克服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油田服务价格尚未恢复等不利因素影响,紧紧抓住经济复苏、油价上升、需求回暖等机遇,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降本减费和挖潜增效,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各所属子公司均实现盈利,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

2021年,本公司积极把握国内油公司增储上产的有利时机,大力提升工程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与油公司合作共赢,市场开发稳步推进,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709亿元,同比增长1.6%,创出“十三五”以来新高。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444亿元,同比增长7.3%;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28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37亿元,同比下降12.2%。工程技术服务优质高效,全年创工程施工新纪录577项;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连获突破;市场布局统筹和资源优化配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管理水平持续提升;HSE及井控风险总体可控受控,生产经营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1、与2020年12月31日相比;

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

5、代表本公司齐心共赢计划持有。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95.3亿元,同比增长2.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亿元,同比增长127.6%;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0.009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005元;通过加大两金清收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本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实现人民币62.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7.4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陈锡坤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0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号楼2601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路保平先生因公请假,委托董事袁建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锡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9,791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450千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9,605千元。由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末期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予以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对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低于独立股东批准的每类关联交易的2021年度上限。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21年2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九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工作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2021年度,本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445,482元,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3,145,843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4,807,674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1年年报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经选举,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秀成、陈锡坤、陈卫东、郑卫军,其中董秀成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2022年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30万元。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周美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的10%。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10%。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i) 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ii)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iii)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调拨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股利派发账户资金的授权代表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委任袁建强先生、程中义先生为调拨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股利派发账户资金的授权代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该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周美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安排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2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和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2、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立信于1981年成立,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在香港保持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地位,现有超过60位董事以及1,000名员工。香港立信的审计部董事总经理陈锦荣先生是2014年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香港立信负责本公司审计的董事陈子鸿先生是香港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2021年度香港立信的香港上市审计客户达207家,截至2021年末,香港立信已购买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要求的专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近三年没有因在执业行为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香港立信不存在违反《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春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经协商,本公司拟就2022年度向立信和香港立信支付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20万元和人民币13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和香港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师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并提议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和香港立信为公司2021年境内外审计机构,该等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核查了立信和香港立信的基本情况,认为立信和香港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境内外审计机构、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和香港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4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DS Servicios Petroleros,S.A. de C.V. (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担保最高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2)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3)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 DEP,S.A.P.I. de C.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AVAZ")将为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提供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7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次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预计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仍需要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需要继续为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为此,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公司同意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以对外出具银行承兑、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非融资授信业务,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公司同意当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墨西哥DS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范围内,办理与担保相关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

本次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担保总金额最高约为人民币418亿元(其中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最高限额为等值2.75亿美元,按照现行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18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640.52亿元)的30%,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8.62亿元)的50%,同时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为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可能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交易。根据合营公司履约担保之最高限额,以本公告日应适用的财务数据作为基础进行规模测试,合营公司履约担保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5%但全部低于25%,故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将潜在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由于合营公司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担保协议签约情况履行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除须予披露交易外的其他要求(如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

1、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本公司的授信额度,以对外出具银行承兑、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非融资授信业务,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授信担保下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

2、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履约担保下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

3、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墨西哥DS公司为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工公司”)与DIAVAZ成立之合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通过国工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DIAVAZ持有其另外50%股份。

根据COMISIóN NACIONAL DE HIDROCARBUROS(以下简称"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与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和墨西哥DS公司就墨西哥EBANO项目签署的《产量分成模式下的勘探与开发合同》(以下简称"《产量分成合同》")的规定,墨西哥DS公司需要向业主墨西哥油气委员会提交母公司履约担保。DIAVAZ和国工公司作为墨西哥DS公司的股东,约定双方按年度轮流为墨西哥DS公司执行的EBANO项目提供母公司履约担保。

根据《产量分成合同》,本公司同意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本公司届时将以墨西哥油气委员会为受益人订立担保协议。

签署方:“本公司或国工公司(作为担保人,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得低于2.75亿美元)、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作为受益人)。

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是墨西哥政府在能源事务上的协调监管机构,拥有自己的法人资格、技术自主权和管理权,能够代表国家与私人或国有石油公司签订合同。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之第三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墨西哥DS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合营公司履约担保之期限自签订担保协议起至《产量分成合同》结束时止(产量分成合同期限最长为40年),国工公司和DIAVAZ按年度轮流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就每年度本公司可能提供之合营公司履约担保金额,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公告或股东大会批准等程序(如适用)。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履约担保下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根据国工公司和DIAVAZ的约定,未提供担保的一方股东需要为提供担保的一方股东出具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尤其是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墨西哥DS公司为国工公司与DIAVAZ成立之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开发业务,负责墨西哥EBANO油田的开发、生产及维护。本公司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EBANO油田开发、生产及维护的项目需要,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促进本公司在墨西哥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国际市场的规模。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及履约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80.26亿元及人民币97.55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合营公司对应的业主未提出开具母公司履约担保的意向,因此公司为合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相关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约为人民币177.8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0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号楼2501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7名监事,实际6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杜江波先生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张琴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书是客观公正的。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将提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交易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9,791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450千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9,605千元。由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的建议,并同意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提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2022年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2022年版),有利于公司强化各项业务风险管控,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更好地满足内监管的要求。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已达法定年龄退休,马祥先生于2022年3月29日向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呈,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马祥先生的辞职于2022年3月29日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马祥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对马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军先生(“王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24年2月)止。该议案将提呈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王先生简历如下:

王先生,54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先生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硕士学位。2007年5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渤海钻井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2017年8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2022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王先生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在过去三年并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王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任何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先生通过本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约持有本公司57,251股A股股份。除上述披露外,王先生未持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权益,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王先生的薪酬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确定。根据该薪酬实施办法,薪酬由基薪、业绩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能、责任和公司的业绩确定。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就王先生获选为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事宜,没有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规定应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需通知本公司股东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状况;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之间2022年预计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长输管道施工、天然气站场建设、管道运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预计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周美云先生就该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该等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商业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确定的2022年最高限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与合理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国家管网集团提供工程服务,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1.35亿元,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正常履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差额较大,原因主要是个别项目未能按计划启动,以及个别项目实际中标价格与预计有偏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于2022年涉及的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家管网集团于2019年12月6日成立,2020年7月2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相关认购国家管网集团增发股权的协议,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以相关油气管道公司的股权作为对价,认购国家管网集团重组交易完成后700亿元的注册资本,占国家管网集团出资比例合计约14%。2020年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举行油气管网资产交割暨运营交接签字仪式,全面接管原分属国内三大石油公司的相关油气管道基础设施资产(业务)及人员,正式并网运营。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为中国石化提供长输油气管道施工、天然气站建设、管道运维保等服务。2020年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正式并网运营以后,本公司继续为国家管网集团提供该等服务。

国家管网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国家管网集团现任董事凌逸群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管网集团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已经对国家管网集团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国家管网集团自成立以来生产运营正常,资产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国家管网集团完全具备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能力,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风险总体可控。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预计依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长输管道施工、天然气站场建设、管道运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前述事项的定价主要通过招投标确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最高限额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于2022年涉及的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

上述上限主要考虑以下因素:(i)2021年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的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35亿元;(ii)本公司预计2022年与国家管网集团新签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及(iii)本公司对预计合同金额增加了一定程度余量,为将来的进一步增长留出空间,增加灵活性。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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