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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华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李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自愿放弃行权、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10.8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30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558.1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票回避。

关联董事潘立贤、刘彩云、余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合计86名,可行权数量合计743.70万份,行权价格为3.06元/股。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票回避。

关联董事潘立贤、刘彩云、余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鉴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人离职、自愿放弃行权或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离职或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8.10万份。

2、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43.70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四)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六)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八)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九)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十一)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十二)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

1、授予日:2021年3月16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4月30日

3、授予数量:3085.00万份

4、授予人数:99人

5、行权价格:3.06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 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1、授予日:2021年8月24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24日

3、授予数量:621.50万份

4、授予人数:23人

5、行权价格:3.06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 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自愿放弃行权、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10.8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3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558.1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574.2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574.20万份。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人离职、自愿放弃行权或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离职或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8.10万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510.80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7.3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共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58.10万份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43.7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6、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8、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9、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11、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12、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说明:

1、2021年4月22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3090.00万份调整为3085.00万份。

2、2021年9月7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为23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622.50万份调整至621.50万份。

3、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授予权益150.00万份已失效。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的3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2年5月5日开始。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3月16日

(二)行权数量:743.70万份

(三)行权人数:86人

(四)行权价格:3.06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43.70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8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743.7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9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9日

至2022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赵天红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传真:0731-88983623

邮箱:tony_tang@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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