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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256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5月19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105,712.6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2,894,325,731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15,082,300股后的余额2,879,243,431股为基数,经测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25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94,348,61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20,372,80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873,975,817股,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01256元(含税),公司将以该每股分配比例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数=0.01256*2,873,975,817≈36,097,136.26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利润分配总额略有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873,975,817股,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73,975,817×0.01256)÷2,894,348,617≈0.01247元/股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247)÷(1+0)=前收盘价格-0.01247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碧华创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发放。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274498)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256元。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25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13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130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125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转债代码:113048          转债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4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45元/股

●“晶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7月1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晶科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晶科转债”的存续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转股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7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105,712.6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2,894,325,731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15,082,300股后的余额2,879,243,431股为基数,经测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25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94,348,61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20,372,80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873,975,817股,按照《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公司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01256元(含税),公司将以该每股分配比例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晶科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晶科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送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4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1247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为差异化现金分红,每股现金股利的计算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5.46-0.01247≈5.45元/股

因此,“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5.46元/股调整为5.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

“晶科转债”自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4日(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2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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