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2年8月24日(周三)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2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力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席、委员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及独立董事中缺乏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刘力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贺颖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贺颖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韩方明先生、罗会远先生、刘力先生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
贺颖奇简历
贺颖奇,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取得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会计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进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之后在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任教。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教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分会理事,并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贺颖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颖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询,贺颖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
(八)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 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方式
1.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2. 邮编:100032
3. 电话:010-89025597
4. 联系人:王云岗
5. 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6. 传真:010-89025555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参会;如需现场参会,请遵循北京市、西城区及石油金融大厦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注: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8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金融租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在北京为全资子公司航申(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申)、航韵(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韵)飞机租赁业务办理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拟分别为航申提供人民币36,000万元、航韵提供人民币33,000万元,共计人民币6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昆仑金融租赁于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项目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2021年1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本次昆仑金融租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上述议案已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昆仑金融租赁已审议及本次担保前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项目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亿元,本次担保后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项目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余额为13.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昆仑金融租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为航申飞机租赁业务办理贷款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借款人):航申(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
昆仑金融租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为航韵飞机租赁业务办理贷款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借款人):航韵(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元
上述担保合同于2022年8月31日在北京签署。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均符合关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项目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规定。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昆仑金融租赁董事会意见
昆仑金融租赁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项目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昆仑金融租赁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昆仑金融租赁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昆仑金融租赁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项目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昆仑金融租赁利益。
以上担保是昆仑金融租赁为其全资项目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523,780万元人民币以及17,8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2,997.21万元,汇率以2022年8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7%。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352,780万元人民币以及17,8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2,997.21万元,汇率以2022年8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
3. 签署的保证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注:(1)被担保人2022年6月30日相关指标为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2)上述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金融租赁的全资子公司。
(3)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方的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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