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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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发出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中德证券原指定胡晋先生和崔胜朝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2、现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胡晋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孙乃玮先生自2022年9月30日接替胡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乃玮先生和崔胜朝先生。
孙乃玮先生、崔胜朝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胡晋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孙乃玮先生,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主要参与项目包括:汉鑫科技北交所IPO项目;贵广网络可转债项目;重庆建工可转债项目;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项目;轴研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长城电脑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财务顾问项目;祥源控股公司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崔胜朝先生,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曾主持或者参与项目包括: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IPO项目、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项目等。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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