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0月31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同意吉林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
发改办经体[2016]2236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能源局:
报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上报〈吉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吉能电力〔2016〕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你省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吉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附后。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试点方案。请你省加强对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并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尽快扩大改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