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2月26日讯,关于下发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对各省(区、市)通过竞争性方式做好2016年光伏发电增补建设规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根据国家要求,本次申报项目为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尚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或目前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尚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考虑到我省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及消纳、国家分配规模等因素,单个项目申报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万千瓦。
2、申报项目应纳入本地区光伏发电发展规划;项目业主依法成立,企业投资能力强,具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在以往项目开发、运营过程中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强;工作条件成熟,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积极参与上网电价竞争,有效降低光伏发电建设成本。
二、项目安排方式
本次所有建设规模全部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分配。竞争采取综合性竞争模式,由我委制定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报请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竞争性配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配置方案评分表见附件1。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本次竞争性配置方案对上网电价不设下限,要严格控制上网电价上限,对于明显高于平均电价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