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2月29日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价信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6年12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调整后,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具体价格见附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29号)精神,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在鄂分公司及各相关成品油经营企业,按全省成品油升级工作安排已完成置换、达到国Ⅴ车用汽柴油标准的,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执行国Ⅴ车用汽柴油价格标准;未达到国Ⅴ标准的,仍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国Ⅳ车用汽柴油价格执行。
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