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1月04日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川发改能源〔2016〕694号)的要求,为确保我省光伏扶贫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择资金及技术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履约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参与我省光伏扶贫工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伏扶贫是国家扶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省“十三五”期间在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部分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开发企业应按照《四川省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规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二)技术实力。申请人应拥有丰富的光伏开发建设管理经验和相应技术队伍;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和装备制造能力者优先。
(三)开发业绩。申请人应效益良好,近两年净利润均保持在1亿元以上。申请人应拥有一定的光伏电站开发业绩,其中在四川省境内有光伏电站建设业绩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