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2月14日讯,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公安交管局日前联合出台了《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2016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48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全市2017还须完成约2.7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期限和标准。补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是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申领,且以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上机动车注销日期为准核定市级财政补贴标准。2016年,各型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标准区间为每辆车1000元至3600元不等;自2017年第一季度起,每季度各型黄标车提前淘汰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标准按照2016年市级财政奖励补贴标准的10%递减。
其中,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的黄标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016年1月1日(含)后转入重庆主城区的黄标车及2016年1月1日(含)后机动车所有人户籍或单位注册地址由主城区外变更至重庆主城区的黄标车不予补贴。2016年1月1日(含)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