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2月14日讯,陕西省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我省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展能源[2016]2462号)文件精神,我委对申报参与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用户资料进行准入审核,确定了19家发电企业、355家用户做为我省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并经电网企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报用户进行电量校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规模
1、自主协商:按照关中陕南、延安、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三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其中关中陕南地区55亿千瓦时,延安地区15亿千瓦时,榆林地区30亿千瓦时。
2、集中竞价: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47.2亿千瓦时,分季度组织开展,其中:一季度交易电量21.2亿千瓦时,二季度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延安地区用户和发电企业,全省有色行业用户不参与集中竞价。
二、市场主体
购电方:有色行业企业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全电量参与自主协商直接交易;其他行业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的企业,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且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工商业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