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6月20日讯,为贯彻落实“水十条”要求,环保部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近日,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刘志全司长就该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包括排名的目的和意义,如何排名,如何保证排名的公正公开以及信息发布等内容。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其中第十条第三十三款明确提出,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要求,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强化公众监督,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面、客观、公平、规范的原则,环保部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并于2017年6月正式印发实施。
《技术规定》正式印发后,环境保护部每年将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4次排名,即第1季度、上半年、1-9月及全年,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公布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较差的10个城市及水质改善、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10个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