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冬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现提出以下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随着天气逐渐转冷,电力系统将陆续进入冬季大负荷时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冬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迎峰度冬组织领导
电力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对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迎峰度冬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对电力迎峰度冬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证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二、强化整改,消除迎峰度冬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气候和电力(热力)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防范人身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为重点,全面排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制度措施是否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可靠、现场措施是否落实、物资储备是否充足、人员行为是否规范等内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消除迎峰度冬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印度国家热电公司“11.01”等人身事故教训,针对电力建设施工、配网农网改造、外包工程、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作业等人身伤亡事故多发领域,加强工程建设、外包队伍、有限空间、机炉外管防磨防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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