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统筹协调电力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与行业发展,完善相关调控政策。充分考虑改革对象的承受能力,坚持在保证行业企业运行在合理区间和健康发展的大前提下,推进行业改革和产业调控,避免各类不利因素叠加影响造成的风险快速聚集,引发企业大面积经营困难。
二是加强政府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电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建议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化改革秩序,营造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省级电力市场交易的指导和监管,及时纠正地方保护性的不合理政策;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避免政府对电力交易具体过程的过多干预。
三是推动电力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避免人为设计严重供需不平衡的电力交易市场等不规范行为,建立交易价格信息统计发布平台,逐步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信号真正反映市场供需。
四是健全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电力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惩戒,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防范恶性竞争;切实加强直接交易合同约束力,保证交易双方的履约意识,杜绝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合同电量存在较大偏差、长期拖欠巨额电费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