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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钢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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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投原油网整合 编辑:范轩宜 2017-12-21 16:09:20 阅读量:0 字号:A-| A+

摘要煤气钢瓶是在管道煤气没有普及时居民使用较多的一种储存煤气容器。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大量的不合格或超期不检的钢瓶流入千家万户,给广大市民家中埋下了一枚枚“不定时炸弹”,成为城市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1996年底至1997年初,国家劳动部等有关部门对广东、山东、江苏等地的23 家钢瓶制造企业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广东省被抽检的4 家企业全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广东省劳动厅前一段时间也公布,广东省现有的13 家钢瓶生产企业都能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没有发生一起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这些情况表明,钢瓶的质量问题不是出在生产环节,而是使用环节。

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市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有用户有40多万户,占广州市民用燃料用户的半数以上。但市民们对液化气钢瓶质量方面的问题却知之甚少。液化气钢瓶作为锅炉压力容器的一种,它的质量主要从生产和使用两个环节上反映。按有关规定,钢瓶制造厂家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发资格证后方可生产,产品在出厂之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测。

1995年8月,广东省劳动厅专门发出了《关于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的通知》,明确要求经营液化气的公司、贮灌站、销售点要做好充装前的钢瓶检验工作。1997年初,为加强充装站的管理,广东省劳动厅还建立了充装站的现场监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广州市燃气管理处也对燃气市场的安全经营、市民的安全用气作出规定,要求各煤气贮罐厂(站)充装点不得充装没有合格证的钢瓶和超期钢瓶。这些规定和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液化气充装和销售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因执法手段上的限制,很多条条框框只是一纸空文无法落实。因此,事过之后,非法充装、销售现象又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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