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五条监管意见。一是加大配网投资建设改造力度,不断提升供电能力;二是切实做好供电“两率”管理,不断提高供电质量;三是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五是不断规范用户受电市场行为,维护用电市场秩序。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将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对披露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推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持续提高。
国家能源局
监管公告
2016第14号(总第47号)
2015年7月―2016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
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供电监管办法》,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要求,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开展了全国供电监管工作,并选取部分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日常供电监管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此次供电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重点从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市场行为、信息公开等方面,对省、市、县各级供电企业及关联企业开展了现场和非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