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燃煤电厂是节能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发电集团、分公司(代表处)及独立发电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的要求,制定本企业三年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节能改造计划(具体格式见附件4),加强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中央发电企业和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及时将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电厂,有序安排机组停机检修,力争提前完成节能改造任务。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市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将本辖区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进展情况报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并抄报省节能监察总队。省节能监察总队要对照各燃煤电厂制定的节能改造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节能改造计划,对本年度燃煤电厂节能改造完成情况开展现场评价考核,对节能改造任务完成较差的燃煤电厂予以通报并约谈企业负责人。